上海热门外卖食品联盟

【特别关注】栽油茶树,你肯定很内行!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特别关注】


油茶产业发展理念

 标准化建设    机械化耕作

 园艺化管理    生态化种植

 规模化发展    品牌化销售

 

油茶常绿小乔木,属于山茶科,油茶属,是我国特有的木本油料树种,有2300多年的栽培历史。油茶油色佳味香,营养丰富,是一种高品位、高营养价值的绿色保健食用油,有降低血压、血脂、软化血管等功效。长期食用,能增强人体免疫力,有效降低胆固醇,抑制和预防高血压、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被誉为“油中极品”。国际粮农组织已将油茶列为重点推广的健康型食用油。茶油经过深加工可制成高级护肤品、精油、肥皂、凡士林、机械防锈油及医药上制作青霉素、链霉素等产品;茶饼可生产有机肥,生物农药和机床抛光粉;茶壳可提炼茶碱、栲胶,制作洗发精等;树干、根部可用作雕刻、砧板和生产生活物品。还有多种生态功能,如绿化荒山、美化环境、防治水土流失、生物防火等作用;此外油茶树常绿,树姿优美,每年10月开花,花期长,又是城市绿化的好树种,为此,发展油茶前景广阔。

“没有园艺化的管理,就难以实现油茶高产目标”。本篇文章着重介绍油茶造林的一些相关小知识,仅供全区油茶造林中学习参考。

 

                     油茶造林的关键

苗木健壮直接影响造林成活率。油茶造林的时间节点,在“立春”至“惊蛰”之间,芽将萌动之前造林最为适宜。


油茶造林的注意事项

①. 油茶造林必须使用省定点育苗单位的良种苗木:供苗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疫证及产品标签,标签必须注明苗木名称、苗龄、品种及相对应的数量。


②. 油茶为常绿阔叶树种,幼苗主根长侧根少,阴雨天气造林成活率明显高于晴天,苗木随起随栽成活率更高。起苗保护:注意保护苗木根系,在起苗前一天,苗床浇透水一次,以防止土壤板结起苗时过多伤根。


③.利用2年生苗造林,掌握好造林季节,起苗后加强根系保护,造林时严格掌握根肥分离原则,造林成活率能超过80%。通过截根、打枝、根部粘泥桨后造林成活率超过90%。(栽植油茶苗蘸钙镁磷,不但不能催发新根,还会大幅降低造林成活率)


④. 造林密度:普通油茶以收果产油为目的,一般60-110株/亩。株行距以2.5*3.5米,3*3米,2.5*3米为宜,切忌过密,每亩实际成林密度保留80株左右为宜。作到“肥地稀、瘦土密,山脚稀、山顶密,缓坡稀、陡坡密”。栽植时做到“三埋两踩一提苗”。做到深不埋叶,浅不露根,栽植嫁接口应略高于原打穴地型边沿,再复土埋3-5厘米,或者以苗高的15-20%厘米。


油茶品种搭配基本要求

油茶为异花授粉植物,同株异花授粉座果率极低,为提高授粉率和座果率,品种配比:一般选用花期、成熟期吻合的5个以上品种。油茶开花结实习性:晴天成果率比雨天高4倍左右,早花型高于晚花型4倍以上。避免单一树种大面积绝对连片种植,避免不按要求,不管土壤、坡度、坡向等条件,特别是全垦情况下几百亩,甚至几千亩连片。品种配置三要素:花期相遇、 高座果率 、较好的种实质量。


良种壮苗:推广使用容器大苗

去掉容器后方可栽植,操作要细致,苗木要直立,。回填土要从容器周边向容器方向四周横向压实,使土壤与容器紧密结合,切不可向下挤压容器。



【权威发布】

12月5日,江西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申报2017年度林下经济种植补贴验收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16]144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2017年度林下经济种植补贴验收工作。
      通知规定,在各县(市、区)范围内,对种植时间为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充分利用林下空间从事森林中药材、香精香料、森林食品等林下种植且质量达到相应标准的地块均可申报,但不得与已享受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专项资金、。
      通知要求,申报工作须坚持先造后补、自愿申报、择优安排、以奖代补原则,验收工作须遵循县级验收、市级核查和省级公示程序。省、市所属的林业经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和验收。县级验收须在1月5日之前完成,市级核查须在1月15日之前完成,1月18日之前完成材料申报。



                江西省林业厅文件
       赣林改发〔2016〕17号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江西省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林下经济种植常见品种


                                                                                    江西省林业厅
                                                                                   2016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8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农〔2016〕29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下经济发展项目,是指省级财政用于支持利用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开展森林药材、森林食品以及其他非木质加工原材料种植的项目。
第三条  林下经济发展项目重点扶持森林中药材、香精香料、森林食品等林下经济种植产业发展。
森林中药材的种类原则上为《本草纲目》草部、木部所列品种;森林食品的种类原则上为《本草纲目》菜部所列品种,且符合中国森林食品认证相关规定;香精香料的种类为芳香植物,能利用其根、茎、叶、花、果、种子等为原料提取天然香料的品种。
林下经济种植常见品种详见附件。
第四条   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扶持特色的原则,项目建设应充分体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要求,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林农增收致富,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第二章    项目库建设

第五条  林下经济种植品种多,种植时间、采收季节等生长规律不一,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常态化的要求,建立动态更新的项目库,及时更新项目库内容,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第六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的筛选初审、实地察看工作,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各类经营主体拟申请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的初审,7月15日前将当年实地察看的种植情况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县(市、区)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于7月25日前报省林业厅进入下一年度林下经济发展项目项目库。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七条  林下经济发展项目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和验收。申报验收工作遵循先造后补、自愿申报、择优安排、以奖代补的原则。
第八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要按照种植品种的种植时间、采收季节等规律及时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除保留必要的文字材料外,还必须保留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照片、视频资料必须显示具体的拍摄时间。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验收合格面积及时开展市级核查验收。
第九条  申报验收程序
(一)主体自愿申报。实施主体按照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年度申报的有关要求,向属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上一年度1-12月林下经济种植基本情况表。

(二)县级检查验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实施主体种植在林地一张图地块上的种植小班进行验收。验收采用全查方式,对种植小班面积、质量等情况逐块进行验收。

(三)市级核查验收。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核查。核查采取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四)省级审核公示。省林业厅负责对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第十条  省林业厅根据县级检查验收、市级核查验收、省级审核公示的情况,通报下达各地年度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合格面积。
第十一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通报下达的合格面积申请拨付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农〔2016〕29号)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3年内不予安排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对相关违法违规情况予以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一)出具虚假报告套取和骗取资金的;

、省级其他林业项目资金种植时间、地块重叠,多头申报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
(四)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健全齐备的档案资料是申报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的重要依据。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收集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县级检查验收材料、实施过程中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资金拨付材料、市级核查材料等。
第十四条  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分项目实施年度、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五条  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档案箱柜,齐全完整存放项目档案。要指定专人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防止人为丢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并报省林业厅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5年。
 


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印发




主    管: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油茶局  

主    办:宜春市袁州区油茶技术推广站   

编    辑:曹 鹏     陈新     李敏     刘萌

校    审:廖仁君 

联系电话:0795-3222840

投稿邮箱:yzyc0795@126.com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